廣東分署,天津、上海特派辦,各直屬海關:
2021年6月以來,部分直屬海關試點海關核查“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”改革并取得了明顯成效。為進一步提升海關核查工作效能,引導企業自律管理、守法經營,促進信用體系建設,自即日起在全國海關推廣實施海關核查“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”(以下簡稱“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”)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嚴格按規定執行
請各關嚴格按照《海關核查“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”實施操作指引》和《企業自查情況表》(詳見附件1、2)規定的企業范圍和核查事項范圍開展“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”核查作業,并按照規定時限將核查作業結果錄入系統。
二、加強宣傳指導
請各關加強宣傳解讀,使企業了解、掌握改革的具體模式、內容和要求,引導企業積極參與,指導企業按照規定填寫《企業自查情況表》,確保企業自查順利、規范開展。
三、加強職能監督和風險防控
各直屬海關核查部門要強化職能管理,密切跟蹤評估,確保有關核查作業嚴格規范開展、核查作業結果按照規定時限錄入系統,發現問題和風險及時予以處置。如遇疑難問題,請及時與稽查司聯系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稽查司
2025年3月5日
010-88136500
15269187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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